徐自強案懶人包 | 全台藥局網
1996年11月23日士林地方法院判徐自強死刑。1997年-1999年台灣高等法院四度判處徐自強等三人死刑,但四度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。
由於徐自強案終於得到一個無罪判決,所以今天報紙都大幅報導。
小弟再此重新整理一下之前撰寫的文章,重新做成一份懶人包。
之前法庭在審理時,在證據提示的部份,逐項筆錄拿出來討論,就花了約 三個整天的時間在討論,小弟只能盡量簡短,盡量清楚的說出案子的疑點, 但本文還是很長,請大家見諒。
懶人包會提到許多過往審理的判決,時序大致如下:
1996年5月16日 陳憶隆、黃春棋二人一審判決死刑。
1996年6月24日 徐自強在律師陪同下主動投案。
1996年11月23日 士林地方法院判徐自強死刑。
1997年-1999年 台灣高等法院四度判處徐自強等三人死刑,但四度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。
1999年11月16日 高院更五審判處徐自強等三人死刑。
2000年4月27日 經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判決,判處徐自強等人死刑定讞。
2001年2月8日 監察院做成調查報告,指出本案諸多疑點。
2004年7月23日 因為徐自強案,大法官做出釋字582號解釋。
2005年5月26日 最高法院裁定徐自強案發回高院更審
2009年12月8日 更六審宣判,徐自強依舊被判處死刑
2011年11月25日 更七審宣判,撤銷原死刑判決,改判徐自強無期徒刑
2012年5月18日 更八審宣判,維持無期徒刑判決
2012年5月19日 因速審法規定,在未定讞的狀況下,被告不得羈押超過八年,徐自強因而得以在凌晨零時(速審法生效日)自看守所釋放出來。
2013年4月3日 最高法院以證據調查有誤、判決理由欠備等理由,第九次將本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。
2013...
徐自強案 | 全台藥局網
「死囚」徐自強26歲遭羈押、獲釋已43歲,高院判賠2812萬 ... | 全台藥局網
從16年冤獄到原諒一切徐自強給司法的一堂課 | 全台藥局網
徐自強案懶人包 | 全台藥局網
如果是你冤獄二十年:《徐自強的練習題》 | 全台藥局網
從冤獄倖存之後 專訪蘇建和、徐自強談重生之路 | 全台藥局網
「每天醒來才能確定還沒被槍決」 徐自強16年來生不如死求償 ... | 全台藥局網
臺北市萬華區【裕和藥局】
藥局名稱:裕和藥局詳細地址:萬大路115、117號連絡電話:223063219負責人:張清木是否為健保特約藥局:是